【全網(wǎng)征集】塔河縣城市LOGO有獎設計
發(fā)布時間:2026-05-29
截稿時間:202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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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和完善塔河縣形象識別系統(tǒng),進一步推動塔河縣文旅融合,打造全域旅游大發(fā)展,充分展示塔河縣的旅游資源和和風土人情,提升社會影響力,塔河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塔河城市LOGO”。此次活動旨在通過創(chuàng)意設計,集中展示塔河的良好形象與蓬勃生機,講好塔河故事,宣傳塔河獨特的生態(tài)資源與文化底蘊,讓這座祖國最北方的生態(tài)明珠更加閃亮。
一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
二
征集范圍
關心、熱愛塔河縣產業(yè)發(fā)展、城市建設、民生事業(yè)的社會各界人士、網(wǎng)友個人和企業(yè)、社會組織,均可投稿。
三
征集要求
1、塔河城市LOGO要求構圖主旨鮮明,創(chuàng)意新穎獨特,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整體美感;堅持個性與特色相結合,把握塔河形象的靈魂和核心,塑造獨特、鮮明而又深刻的個性特色。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辨識度高,應用性強,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應用,可于名片、公函、信箋、宣傳品、紀念品以及媒體等傳播介質上使用。
2、塔河城市LOGO設計要展現(xiàn)出塔河的整體風貌和蓬勃生機,圍繞“大森林”“大界江”“大冰雪”“大濕地”“大北極”等特色品牌,突出文化內涵及地方元素,體現(xiàn)塔河深厚的紅色文化、生態(tài)文化、民俗文化、歷史文化及特色文化底蘊,符合城市歷史積淀和鮮明特征。
3、塔河城市LOGO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PNG/JPG/GIF格式、大小不低于1M。
四
獎勵辦法
為尊重知識產權、保護勞動成果、提升公眾參與的積極性,特設立如下獎勵機制:
1、最終被采用的作品,獎勵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
2、另再評選出20件優(yōu)秀作品,各授予紀念獎,以感謝每一位創(chuàng)作者的用心與熱愛。
以團體、機構名義應征的獲獎者,獎金由第一創(chuàng)作者、機構法定代表人代領,具體分配自行協(xié)商解決。
注:最終獲獎人員(即作品被采用者)需向主辦方提交設計源文件(矢量格式,如AI、PSD、CDR等),并授權主辦方對源文件進行修改、延展及各類場景應用。如未按時提供源文件,主辦方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
五
投稿方式
1、應征作品的電子版發(fā)送至tahewenlv@163.com,紙質文件信封上請注明“塔河城市LOGO應征作品”字樣,郵寄地址: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郵編165200。
2、來稿須備注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
六
重要說明
1、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杜絕抄襲、雷同,嚴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如作品涉及著作權、版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一切法律糾紛,均由作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應征作品的作者(投稿人)須承諾其作品的著作權全部歸主辦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視為認可本約定。塔河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享有永久免費使用應征作品進行出版和各種宣傳的權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據(jù)需要有權對其加工修改和再創(chuàng)作。
3、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參評費,因搜集資料、獲取信息等參與本次征集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應征人自行承擔。獲獎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行繳納相關稅金。
4、應征作品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民族宗教信仰,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者,將取消其獲獎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5、參加“塔河城市LOGO”征集,提交作品者被視為同意以上所有聲明。
6、本次征集活動最終結果將在“塔河文旅”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七
咨詢方式
聯(lián)系人:譚旭
聯(lián)系電話
注: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塔河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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